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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决算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09:00 来源: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省音乐家协会(预算编码501902)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四川省各民族音乐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音乐界的桥梁和纽带,是音乐界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各音乐门类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四川省音协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音乐工作者和新的音乐组织、新的音乐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音乐创作、音乐评奖、成果展示、音乐评论、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惠民服务、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对音乐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特殊年份,是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一百年开局之年。这一年,中国经济破疫复苏跑出加速度,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全国各族人民都在自己的位置上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贡献着力量。纵观一年来的工作,四川省音协在省文联的坚强领导下为四川的音乐事业作出了应有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文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完全脱离政治、脱离意识形态的文艺是无法根植于社会土壤之上的。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是音协的根本职能,团结凝聚我省广大音乐工作者,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奋斗更是音协工作的肩头之义。因此,必须把“讲政治、高站位”一直作为音协日常工作的指南。一年来,音协支部开展和参加省文联集中学习共计8次,党员讲微党课4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市州音协负责人工作群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人民日报《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各文艺家协会召开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座谈会》、中国文联《修身守正 立心铸魂——致广大文艺工作者倡议书》等多篇文章,响应中央号召,在四川省音乐界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贯彻工作。

为进一步团结引领全省广大音乐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省音协举办了系列培训班。主要有:

省文联第七届主席郑晓幸作《听党话,跟党走,做人民群众欢迎的音乐人》讲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四川省委宣讲团成员,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哲学•社会学教研部主任,全省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理论专家,四川省干部教育和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专家,李绍华教授作题为:《学习百年党史,凝聚奋进力量》讲座;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社科院研究员李明泉作题为《党的百年文艺方针与新时代文艺发展》的讲座。

这些讲座全面深入宣传了党的创新理论,广泛传播党的主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通过培训,教育引导广大音乐工作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意义和实践意义,自觉对照新思想检视思想言行,自觉用新思想指导音乐实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一年来,省音协通过组织采风创作活动、组织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和中国音乐金钟奖比赛活动,努力搭建平台,为优秀音乐作品和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组织保障。

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组织专家,赴广元市苍溪县、旺苍县、朝天区开展了为期5天的音乐采风创作活动并取得实效。采风团队成员涉及作词、作曲、制作、演唱各个方面,实现了歌曲创作整个环节全覆盖。活动注重安排本地创作骨干全程参与采风创作活动,同时,每个县(区)还安排了创作专题座谈,专家们听取了当地汇报和部分创作骨干创作的歌曲,面对面与创作骨干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活动为推动整个广元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在音乐方面创作更多精品力作、培育更多本地音乐人才和音乐事业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组织实施了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中国音协《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听见中国听见你”2020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第四轮评选(全国60进30)工作,四川地区4首作品进入全国60强;中国音协《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听见中国听见你”2021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四川地区),四川8首作品报送中国音协;中宣部第九批“中国梦”主题歌曲评选活动(四川地区);中国音协“百年百首”全国优秀歌曲征集四川地区评选活动;四川省文联“百家推优”工程音乐类作品征集、评选工作。

其中,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为我省重点文艺项目,活动历时10个月,由四川省文联联动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四川音乐学院等相关单位围绕“出作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的总目标,深入实施我省音乐精品创作计划,打造音乐之都,助力文化强省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共同开展“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该活动集中推出一批热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聚焦现实题材的原创音乐作品。活动征集到作品320余首,经过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网上评选和终评5个环节的评选,最终18首具有深刻思想内涵、鲜明艺术特点和地域个性的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其中优秀作品10首,入围作品8首。9月29日,省音协在成都城市音乐厅举办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颁奖晚会,为党的百岁生日献上一首首来自四川音乐界的赤诚赞歌。作为活动的后续工作,省音协还将通过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由四川省原创音乐创作出版推广中心在全网平台、媒体平台不间断地持续推广“四川省十大歌曲”品牌和作品;正式出版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CD出版物,全国新华书店发放;组织推荐作品进入全国各大音乐会、演出、晚会,组织报送国家级和国际各大音乐赛事。拟设立“四川省音乐人才扶持计划”,扶持、孵化、提升、推进参加“四川省十大歌曲”活动的人才和作品,为下届四川省十大歌曲活动和全国性音乐大赛建立充分的、优秀的人才队伍和原创音乐作品库。

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选拔赛在成都举办,本次选拔赛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四川音乐学院联合主办。选拔赛分设成都、德阳、内江、南充、乐山、遂宁6个分赛场,来自全省的774名选手参加比赛。按照本届金钟奖全国比赛项目的设置,今年四川选拔赛参赛选手分为声乐美声组、声乐民族组、器乐钢琴组、器乐古筝组分别进行了比赛。包括直接进入金钟奖全国比赛的名额在内,今年四川选手又通过在杭州和西安举办的全国选拔赛的奋力拼搏,共有21名选手代表四川进入10月份在成都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比赛,其中7名选手进入半决赛,5名选手进入决赛。10月24日,四川选手钢琴孙麒麟、民族声乐选手张宇分别获得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比赛钢琴组第一、民族声乐组第四的金钟奖殊荣(各组别全国金钟奖奖项仅有五名)。另三名进入决赛的四川选手许琳琳获古筝组决赛排名第九,沈晶晶获民族声乐组决赛排名第九,龙潇雨获美声声乐组决赛排名第十二。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四川音乐界的喜事,更是四川音乐界贯彻落实党的“出作品,出人才”文艺政策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方面,省音协坚持从“以行促学、以学导行”两个方面入手,延伸手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送文艺下基层、种文艺在基层活动。

“四川省基层音乐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小学清泉校区、南部县幸福小学、阆中市维也纳艺术学校同时开班。在南充市音协的大力支持下,合理安排南充市各县市区音协学员和部分广安市的学员200余人参加培训;四川省“钢琴•古筝 ”音乐骨干培训班。成都、绵阳、德阳各区(市、县)的钢琴、古筝骨干及爱好者15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举办合唱艺术指挥培训班,四川省歌舞剧院三楼排练厅内来自四川大学、西南民大的合唱指挥老师及成都各界合唱爱好者100余人,伴随着著名合唱指挥家吴灵芬教授翻飞的手势,每个人都浸润在美妙的音符中,共同用心进行了一场难得的合唱指挥艺术之旅;全省基层声乐骨干(含新文艺组织)培训班”,来自21个市州的90余名基层声乐教师、基层声乐工作者参加了培训;举办“全省音乐组织工作负责人培训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组织演员参加省文联在阿坝州理县桃坪镇隆重举办的“学党史 传精神 跟党走”主题文艺宣传演出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艺术的形式宣传新时代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党的声音传递到脱贫攻坚第一线。

为青少年管乐、琵琶演奏者搭建更多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的宗旨,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2021中国音乐小金钟—第八届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的通知》精神,举办“2021中国音乐小金钟—第八届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四川展演暨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音乐)考级展演”;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2021中国音乐小金钟—全国琵琶展演的通知》要求,举办“2021中国音乐小金钟—全国琵琶四川展演暨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音乐)考级展演”。两次展演均由四川省音乐家协会主办,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小音乐家学会承办。通过社会艺术水平音乐考级活动和考级展演的举办,坚定了省音协抓社会音乐教育、培养音乐后备人才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为助力四川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战略,在四川省文联的精心部署和指导下,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特邀请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选拔赛获奖选手分别于9月2日在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办“金钟之声”进校园活动;于2021年10月9日在成都城市音乐厅举办“金钟之声”惠民音乐会;于2021年12月8日在绵阳师范学院举办“金钟之声”进校园活动。12月9日,金钟之星走进北川。12月16日,金钟之星走进德阳汉旺。分别与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广大师生和成都市、北川、汉旺的各界市民朋友们一起,共享四川文艺发展的新成果,共同为迈进社会主义新时代而放声高歌。

3、会员管理及办公室保障,截止到2021年12月,四川省音协共发展省级会员129人(拿到证件)+39人(通过审批未交费未拿到证件)=168人,同时根据省文联文艺资源中心会员个人数字艺术馆建立的要求,已经逐步完成4716名会员升级工作;推荐省级会员32人加入中国音协。完成四川省文联第八次全省代表大会四川省代表、全委委员推选相关工作。今年办公室及财务保障方面,克服了财政资金下达与项目推进时间之间的种种困难,努力争取资金到位,保证了音协重大文艺项目的及时开展。

三、机构设置情况

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由5个内设部门组成,分别是:秘书长办公室、综合联络部、活动组织部、行业管理部、宣传维权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77.02万元,支出总计555.44万元,结余21.58万元,结余部分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四川省社会艺术音乐考级)的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00.25万元,增长108.48%;支出总计增加274.04万元,增长97.39%。主要变动原因是:1、新增音乐产业资金项目-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四川省社会艺术音乐考级)较2020年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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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7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35万元,占84.6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7.26万元,占13.39%;其他收入11.41万元,占1.9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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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1万元,占32.64%;项目支出307.86万元,占55.4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6.27万元,占11.9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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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8.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8.81万元,增长112.7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音乐产业资金项目-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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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8.81万元,增长112.7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音乐产业资金项目-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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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7.31万元,占3.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5.58万元,占85.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4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5.43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占2.7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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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决算为415.58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决算数为415.5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决算数为3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数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5.2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决算数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购房补贴(项):决算数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和调整预算数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万元,

完成预算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业务活动减少或取消,支出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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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往年度经费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5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业务出行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文艺下基层、采风创作、惠民演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业务交流活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此表为空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采购等。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5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项目开展了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我省主题音乐精品创作计划,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研究并请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四川省十大歌曲”推选活动,集中推出一批热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聚焦现实题材的原创音乐精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对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专题会议纪要的指示要求,要合理确定获评作品奖金额度,充分利用省级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评选工作资金需求,支持音乐人才打磨作品、打造经典。项目经过层层请示,多部门审批,流程复杂。

(一)项目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策部署,紧扣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历史节点,积极打造、推出一批讴歌时代、反映当下,展示四川的具有广泛传唱度和美誉度的原创歌曲精品,打造中国西部音乐高地,助力文化强国和文化强省建设。

活动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2021年1月中旬:完成组织架构,提交项目申请;

二、2021年2月初:召开新闻通气会;

三、2021年2月下旬——4月下旬:作品征集阶段;

四、2021年5月5日-5月31日:初评、复评、进入终评20首作品启动展播,进行网络投票;

五、2021年6月1日——6月10日:终评(评出十首歌曲)、公示;

六、2021年6月10日起:宣传推广、改编、装台、排练、合乐、彩排等;

七、2021年6月下旬: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 ”颁奖晚会。(具体实施过程中因疫情影响,举办颁奖晚会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

(二)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策部署,紧扣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历史节点推出的原创音乐作品评选活动。活动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音乐学院、新华文轩四川数字出版传媒等省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旨在激励培养四川音乐人才,集中推出一批唱响中国故事展示四川新貌,弘扬巴蜀文化的音乐精品。今年举办的首届评选活动,将以讴歌建党百年伟业,聚焦改革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疫抗疫等时代主题,征集评选出一批反映时代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原创歌曲。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将在2021年2月-2021年6月举行。评选经过征集、初评、复评、网络投票、终评的流程,最终将遴选出10首入围作品和10首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宣传、推广。活动组委会拟定于6月底举办颁奖晚会。(因疫情影响,颁奖晚会于2021年9月28日举办)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申报专项资金总额300万元,此次活动计划时间在财务年度预算之后,所以四川省音乐家协会在2020年并无此活动的预算申报,项目开展时间早于专项资金到位时间,专项资金到位之前产生的费用由省音协自有资金支付。

2.资金使用。

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参照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理测算并执行项目涉及的评委、作品编排、场租、颁奖晚会、演奏及演唱嘉宾、出版发行推广等相关支出,取消无政策依据的相关支出(如工作人员补贴等),按规定使用省级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实际执行项目有关《场地及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合同》金额48.6万元,《演出服务合同》金额119.58万元,《四川省十大歌曲宣推项目合同》金额39.6万元,劳务费、获奖歌曲奖金金额71.97万元,证书、奖杯、画册制作金额7.0017万元,相关车辆租赁金额0.1044万元,共286.8561万元。有关项目合同金额都为按比例、分阶段验收合格付款,尾款均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重点、开源节流、收支平衡。报销管理实行“先审批后报账”制度。项目相关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四川省文联制度汇编进行,及时、规范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项目专项资金在年底决算前及时结算完成。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结构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组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设置组长一名,副组长7名,成员7名,下设办公室、宣传组、评审组、监审组。

项目资金达到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严格进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在公开的政府采购招标网站进行公示。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颁奖晚会在2021年9月28日成功举办,此次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最终选出10首优秀歌曲、8首入围歌曲(因评选规则规定同一位作者最多只能提交2首作品,并且作品为2019年1月以来新创作歌曲,淘汰掉2首作品,最终选出18首歌曲)。此次评选活动经过前期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网络投票、终评的程序按时完成。收到报名作品一共302首,初评评选出50首进入复评,复评由大众评委和专家评委评选出20首进入终评,终评由北京专家评委对20首作品进行排名,最终选出10首优秀、8首入围作品,另外两首因评终评资格审查不通过淘汰。因疫情影响,颁奖晚会在延期后如期举行。按照相关要求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专项经费。

(二)项目效益情况。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旨在宣传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广泛团结我省音乐界广大音乐工作者,凝聚社会各界艺术力量,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精神食粮,打造和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具有广泛传唱度和美誉度的原创歌曲精品,传播四川文化、发出四川声音、展示四川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的词曲创作及演唱表演人才、尊重艺术人才的社会氛围,为优秀音乐作品转化为现实的艺术生产力提供孵化器。歌曲作品结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齐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以此歌颂新时代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目前,音乐活动多以线下实体演出为主要模式,与观众用户间的关系建立相对薄弱,《四川省十大歌曲》出版后,能够和线下演出相结合,成为用户带得走的实物,增加原创音乐市场现有收入点,建立起与用户的更好互动,推动四川原创音乐行业市场整体良性发展。

在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大环境的双重驱动下,原创音乐成为音乐行业的重点目标和扶持方向之一。《四川省十大歌曲》作为面向全国征集一批聚焦“新时代”主题,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歌曲,必将受到音乐创作者、演唱者、爱好者的关注,为音乐爱好者、学习者、研究者及演唱者提供优质的展示平台,同时,以该项目开展为依托,能够对建党100周年题材的音乐作品资源进行整合和整理,通过模式创新、互动叠加等,为涌现的优秀唱作人提供专业扶持,调动其创作积极性,促进四川音乐文化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工作中遵照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制度汇编,根据建立的制度规范管理项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

2.为实施我省主题音乐精品创作计划,充分利用省级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相关音乐产业发展,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相关经济效益的实现依赖社会效益的带动,自评报告期间尚无法评估。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开展社会艺术音乐考级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协会的会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和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主要是开展社会艺术音乐考级的支出及用社会艺术音乐考级收入补贴办公经费支出不足部分。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职业年金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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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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