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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联关于开展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10:48 来源: 四川文艺网


四川省文联关于开展

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各有关文艺单位:

四川省巴蜀文艺奖”是全省文艺类最高规格的唯一综合性奖项按《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经省文联研究,决定今年开展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12个文艺门类创作的作品及表演者均可参评。

(二)参评作品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三年内(“特殊荣誉奖”含2015年度在全国获奖的作品或个人),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出版物或舞台、银屏、网络等其中任一渠道发表、出版、展出、演出、播映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过。

(三)参评作品的创作(表演)者(或创作集体中的创作者之一)必须是会员关系在四川省级或市(州)级文艺家协会及团体会员单位的文艺工作者。

二、评奖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质量第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三)属地原则。作品主要反映巴蜀历史文化、四川的风土人情、秀美山川、百姓生活和发展变化等内容。

(四)评审关联回避原则。评审人员有作品参评或与参评作品作者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主动向评审组提请回避。

(五)保守秘密和廉洁自律原则。评审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评审意见和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不得在评奖期间利用评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申报办法

(一)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

(二)参评的作品均应向初级评委会申报。

(三)市州作者参评的作品应向所在市州文联申报,由市州文联签章后统一向专业评委会推荐报送。

(四)省直文艺院团、省直单位作者和省文联管理的社团组织参评的作品直接向省级各文艺家协会申报。

(五)企业文联团体会员单位参评的作品向所在市州文联申报。

四、报送材料

(一)参评作品《申报表》(四川文艺网下载)。

(二)参评作品原则上应上报作品“原件”。具体报送形式由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文艺门类特点制定。

(三)参评作品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舞台、银屏、网络或出版社等其中任一渠道发表、出版、展出、演出、播映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证明材料。

(四)参评作品创作者或表演者的艺术简历及作品简介。

五、奖项设置

共设两大类14个项奖,获奖条件见《章程》。创作及表演类奖原则上按梯次设置为金、银、铜奖,终身成就奖和特殊荣誉奖不分等级。

第一类:创作及表演奖

1.巴蜀文艺奖戏剧奖9个。

2.巴蜀文艺奖电影奖9个。

3.巴蜀文艺奖电视奖13个。

4.巴蜀文艺奖音乐奖11个。

5.巴蜀文艺奖舞蹈奖9个。

6.巴蜀文艺奖美术奖11个。

7.巴蜀文艺奖摄影奖9个。

8.巴蜀文艺奖书法奖9个。

9.巴蜀文艺奖曲艺奖9个。

10.巴蜀文艺奖杂技奖8个。

11.巴蜀文艺奖民间文艺奖11个。

12.巴蜀文艺奖文艺评论奖7个。

第二类:终身成就奖和特殊荣誉奖

1.巴蜀文艺奖“终身成就奖”若干个,不分等级。由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审委员会直接评定。

2.巴蜀文艺奖 “特殊荣誉奖”若干个,不分等级。由省级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审委员会直接审定。

六、巴蜀文艺奖提名

(一)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等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展(演)中的获奖作品(作者)未能获得本届巴蜀文艺奖的作品或表演者。

(二)“提名”个数不超过文艺奖数的30%。

(三)由省级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直接向评奖办公室申报。

七、几点要求

(一)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接此通知后,按照《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抓紧成立相应的评委会。根据所属艺术门类的艺术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评奖标准并上报终审委员会,待批复后实施。

(二)积极做好评奖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严格参评条件审查,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好评选工作。

(三)各专业评委会上报给终审委员会的本届创作及表演类获奖建议名单,须按规定获奖数的130%上报;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推荐终身成就奖不超过3名。

(四)申报巴蜀文艺奖特殊荣誉奖的作者或作品,应在三年内(含2015年度)获得本专业《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上确定的全国性奖项,须上报获奖《证书》复印件、奖杯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于5月30日前上报所属专业文艺门类评奖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评奖标准以及初级评委会、专业评委会组成名单;8月31前完成作品收集工作;10月31前向终审委员会提交终审评奖作品名录。

(六)报送给终审委员会的影视类、舞台表演类作品光碟、著作类书籍需10张(本)以上或告知能完整有效地查看(阅)作品的网络地址。

八、其它事项

(一)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活动日常事务和解释工作。

(二)地址:成都市红星路2段85号省文联机关大楼南楼302、305室

(三)联系人:吴  彬    胡  蓉

(四)电  话:02886621828  13808021083

              02886747098 13568831776

 

附件:1.《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章程》

2.《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

3.“巴蜀文艺奖”申报表(样表)

 

 

                                四川省文联

                                2015年4月1日



《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含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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