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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八届巴蜀文艺奖文艺评论奖评论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05 来源: 四川文艺网


各位会员:

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即将展开,我协会承担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文艺评论奖的初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1文艺评论的作品及表演者均可参评。

2、参评作品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三年内(“特殊荣誉奖”含2015年度在全国获奖的作品或个人),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出版物、网络等渠道发表、出版。

3、参评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集体中的创作者之一)必须是会员关系在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的文艺工作者。

二、评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质量第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3、属地原则。对四川文艺作品进行评论,或川籍评论家在全国发表了较大影响文艺评论作品的。

4评审关联回避原则。评审人员有作品参评或与参评作品作者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主动向评审组提请回避。

5、保守秘密和廉洁自律原则。评审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评审意见和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不得在评奖期间利用评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申报办法

1、协会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

2、参评的作品均应向初级评委会申报。

四、报送材料

1、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文艺评论类申报表.doc)。

2、参评作品上报作品“原件”一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复印件五份。

3、参评作品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络或出版社等其中任一渠道发表、出版、的证明材料。

4、参评作品创作者的艺术简历及作品简介。

五、奖项设置

按《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通知》,共设两大类。原则上按梯次设置为金、银、铜奖,终身成就奖和特殊荣誉奖不分等级。

第一类:创作及表演奖

1.巴蜀文艺奖文艺评论奖   7个

其中,著作类2个;文章类5个。

第二类:终身成就奖和特殊荣誉奖

1.巴蜀文艺奖“终身成就奖”若干个,不分等级。由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审委员会直接评定。

2.巴蜀文艺奖 “特殊荣誉奖”若干个,不分等级。由省级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审委员会直接审定。

六、巴蜀文艺奖提名

1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等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展(演)中的获奖作品(作者)未能获得本届巴蜀文艺奖的作品或表演者。

2、“提名”个数不超过文艺奖数的30%。

3、由省级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直接向评奖办公室申报。

七、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文艺评论奖专业委员会名单

主任:李明泉

副主任:艾莲

评委:曾永成、杜建华、黎风、王海兵、江永长

八、作品报送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以前

2、邮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610072,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陈清香(收)

3、联系人:艾莲  陈清香

13708048136  13348891615

 

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5年4月13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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