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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电视奖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13 来源: 四川文艺网

为保证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电视奖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章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省视协作为本地报名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电视奖的受理单位,负责巴蜀文艺奖电视奖的作品征集、初级评审和专业评审工作。各级评委会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主  任:陈 华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寒 露  

1、初级评委会(7人)

成 员:冯梅、王红芯、段未名、陈力、马向阳、陈革、寒露

2、专业评审委员会(15人):

成 员:陈 华、吴宝文、纪小荃、李 川、柳耀辉

曹 钢、王海兵、毛卫宁、李治平、钱 滨

唐劲松、欧阳宏生、欧阳奋强、朱 天、寒 露


二、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

1.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电视奖13个,按电视剧、电视文艺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等四个类别进行评选。其中: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7个。

获奖作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作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3)作品格调高雅、生动感人、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传递正能量。

4)作品立足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人民。

5)作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6)作品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兼顾不同风格、不同流派。

2. 终身成就奖

巴蜀文艺奖“终身成就奖”不分等级推荐3个,由省视协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审委员会直接审定获此奖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益事业。

2)在电视行业内德高望重、艺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有较大影响力。本人或作品曾奖国内、国际大奖。

3)担任或曾经担任过省视协副主席以上职务、并截至评奖当年从事文学艺术工作50周年以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上。

4)原则上应是“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

3.特殊荣誉奖

巴蜀文艺奖“特殊荣誉奖”若干个,不分等级。由省视协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审委员会直接审定。获此奖项应具备:

2011年—2014年,三年内已获得本专业全国性奖项。

注:全国性奖项依据中宣部2005年《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出台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上确定的奖项。新规定出台前仍然按此执行。

电视奖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金熊猫奖”、“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电视剧“飞天奖”、“骏马奖”,“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4.巴蜀文艺奖提名奖

巴蜀文艺奖“提名奖”不分等级,按文艺奖数的30%推荐4个,由省视协向评奖办公室申报,终评委会直接审定。获此奖项的条件是:

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等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省级评奖中的获奖作品(作者)未能获得本届巴蜀文艺奖者。


三、参评条件

本届巴蜀文艺奖除“终身成就奖”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参评:

1、参评作品必须是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在各级广播电视台或各类网络平台播出的作品。

2、参评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集体中的创作者之一,必须是会员关系在四川省级或市(州)级文艺家协会及省视协团体会员单位的文艺工作者。


四、报送要求

1.各会员单位需按评选通知的要求向省视协报送《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DVD节目光盘、(节目简介及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不得超过截止日期。《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的封面需报送单位加盖公章,并在表内由受理单位——省视协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2申报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的各类节目,应按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一)电视剧:①《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含导演阐述、内容简介、分集梗概)10份,需注明播出的电视台和年、月、日;②DVD光盘5套;③含有剧照、演员生活照以及报名文字材料等内容的光盘2张。

(二)电视文艺节目:①《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含导演阐述)10份,需注明播出的年、月、日(如栏目类节目需注明栏目名称);②DVD光盘5套;③含有剧照及报名文字材料等内容的光盘2张。

(三)电视纪录片:①《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含编导阐述或拍摄大纲)10份;②DVD光盘5套;③含有剧照、解说词及报名文字材料等内容的光盘2张。

(四)动画片:①《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含导演阐述、内容简介、分集梗概)10份;②DVD光盘5套;③含有剧照及报名文字材料等内容的光盘2张。

(五)电视特别荣誉奖:①《巴蜀文艺奖电视奖参评登记表》10份;②DVD光盘3套;③含有剧照及报名文字材料等内容的光盘2张;④全国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3报送节目的DVD光盘请预先检查好刻录格式,以保证能在DVD播放机上播放。DVD光盘要求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外盒上请分别标明片名和集序。报送的材料光盘要相应地注明作品名称、人物姓名、制作单位。所有申报材料中必须标明参评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的单位全称、主创人员名单及版权所有者单位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报送参评的DVD光盘、材料光盘以及相关文字材料将作为评选资料留存,不再退还。




                                四川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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