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详情
第八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电影奖评奖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24 来源: 四川文艺网

四川省巴蜀文艺奖”是全省文艺类最高规格的唯一综合性奖项。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实施,其中设电影作品奖。现将电影奖评奖方案报告如下:


一、宗旨

繁荣发展我省电影事业,鼓励自主创新,多出作品、出精品、出人才。


二、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评选出展示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艺术水平高、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艺人才,为四川的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发挥好导向、激励和推动作用。


三、范围和条件:

1参评作品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三年内(“特殊荣誉奖”含2015年度在全国获奖的作品或个人)上映的故事片(微电影应在影院放映、网络播映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展映过);

2参评电影作品的创作者(或作品创作集体中的创作者之一)必须是会员关系在四川省级或市(州)级文艺家协会及团体会员单位的文艺工作者;

3巴蜀文艺奖电影奖设“终身成就奖”1——3名,年龄为70岁以上者,系四川影协会员;应具备几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益事业;

(2)、在所属专业艺术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持久的影响力、艺术造诣深。本人或其作品曾在国内、国际大型展、赛中奖;

(3)、担任或曾经担任过省级文艺家协会理事及以上职务

(4)、截止评奖当年己从事文学艺术工作50周年以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上;

(5)、原则上应是“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我会在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终评委会下设电影初级评奖委员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

1电影初评委和专业评委人数:为达到能广泛听取意见,公平、公正、公开,严肃、慎重,有质量、有水平,初评委设5人、专业评委设9人;

2初评委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熟悉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

(2)、关心支持四川文艺事业,热心于推动四川文艺事业发展;

(3)、熟悉所属文艺领域,掌握该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在该领域内具有较高专业造诣;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评奖纪律;

初级评委(5人):

主  任:王春良

副主任:张一林

评  委 :彭立 雷汉 曾敏

3专业评审委员会职责:

(1)、依据《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章程》拟定电影类评奖的《四川省巴蜀文艺奖电影奖评奖方案》,交四川影协主席团通过,报评奖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2)、对初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向终审委员会报送获奖作品“建议名单”。

专业评委(9人):

主  任:王春良

副主任:张一林

评  委 : 彭立 苗月 唐渝波 雷汉  舒崇福 曹峻冰  曾敏


五、评奖名额:

1、巴蜀文艺奖电影作品奖9部,其中金奖1部,银奖2部,铜奖3部,微电影奖3部,终身成就奖1——3名。

2、巴蜀文艺电影奖设提名奖:

(1)、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等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展(演)中的获奖作品未能获得本届巴蜀文艺奖的电影作品。

(2)、“提名”个数不超过电影奖数的30%。


六、评奖时间:

12015年5月底前制定电影类评审办法,报终评委审定;

2参评影片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详细材料(电子文档、光碟)送交初评委员会(四川影协办公室);

3电影作品奖初评和专业评审委员会于9月15日—— 10月15日期间,将分别集中一个星期时间评出电影作品奖的初评名单和复评的建议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终评委会。


七、评奖原则:

1质量第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2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推荐和自荐的均向初级评委会提出。凡参评作品,应有光碟、主创人员名单、故事梗概、单位或个人推荐意见、影片市场运作情况等相关资料(需附DVD光碟、文档各10套,和电子文档)及告知能完整有效地查看作品的网络地址。

3初级评委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将分别采取集中时间、人员评选的方法进行评选。初级评委从参评的电影作品中评选出15部影片及7部微电影,提交专业评委进行评审,专业评委从初级评委报送的15影片及7部微电影作品中评选出符合条件的10部影片及5部微电影建议名单,报送终评委会最终审定;

4、评选电影作品的条件

1)、作品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作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3)、作品格调高雅,生动感人,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传递正能量;

(4)、作品立足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人民;

(5)、作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6)、属地原则。作品主要反映巴蜀历史文化、四川的风土人情、秀美山川、百姓生活和发展变化等内容;

(7)、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回避的原则,严格遵循电影艺术规律,科学客观地评价每部作品;

(8)、电影作品奖初评和专业评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参加评审方为有效。评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到会二分之一以上评委通过的作品方能进入终评名单;

(9)、专业委会应将报评的电影作品奖的复评意见及获奖理由等详细材料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巴蜀文艺奖终评委会。存在重大分歧的作品报终评委会审定;

(10)、终评委会对专业评委推荐的参评电影作品进行最后审定;

(1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终评委会的拟获奖的电影作品有异议,可在规定的异议范围和时间内提出异议,异议由终评委会负责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异议程序结束后,评奖结果由终评委会予以公布;

(12)、获奖的电影作品如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经终评委会核实,在媒体上公布撤消其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13)、参评作品若已获本专业全国性奖项(本处所指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中央宣传部在同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及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有关部门反复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不再申报巴蜀文艺奖电影奖评奖,统一授予巴蜀文艺奖特别荣誉奖;

(14)、保守秘密和廉洁自律原则。评审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评审意见和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不得在评奖期间利用评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巴蜀文艺奖电影奖,初级评委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为临时机构,办公室设立在四川省电影家协会(成都市红星路二段燕鲁公所街25号四川省文联第二办公区306、307内,联系人:张一林,联系电话:028——86780205、18980773466)负责处理初评、专业评审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川省电影家协会

2015年4月20日

 


编辑:admin
分享
返回顶部
1.61667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