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全省有关文艺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经省委常委会议、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省文联决定在本年度开展第九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现将《第九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时限要求
(一)参评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并在省级以上平台发表、出版、展演、播映过。
(二)申报作品应在2019年10月15日前上报到评奖办公室(省文联组联处302、305室)。
(三)初评委员会应在2019年11月15日向终评委员会报送初评结果。
二、工作要求
(一)四川省巴蜀文艺奖是我省重要文艺奖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确保第九届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做好参评作品推荐工作,严格按参评作品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送作品必须签订《版权委托书》。
(四)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应根据所属艺术门类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奖细则》并成立初评委员会,2019年10月10日前上报评奖办公室。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吴 彬:02886621828 13808021083
王伦娓:02886740898 18980811090
(二)联系地址
成都市红星路2段85号四川省文联机关大楼南楼302、305、309室
附件:点击下载.docx
1.第九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实施办法;
2.第九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作品申报表;
3.版权委托书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