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各市州文联、全省有关文艺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省文联决定在本年度开展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是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文艺评论12个文艺门类的原创作品,并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之间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平台首次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映过。
二、参评须知
(一)四川省巴蜀文艺奖是我省重要文艺奖项,三年一届,共设12个门类60个奖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确保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顺利开展。
(二)参评作品必须签订《参评声明及授权书》(附件3)。
(三)请仔细阅读《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实施办法》(附件1),参评作品相关资料应在2022年7月15日(邮寄以邮戳日为准)前按报送途径要求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奖所需美术、书法、民间文艺工艺品原件予以退还。
(五)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均可从“四川文艺网”下载,网址:http://www.artsc.gov.cn/
三、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文联机关南大楼209室
邮政编码:610012
联系人:
王伦娓 028-86626334 18980811090
钟 菁 13541326156
附件:
1.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实施办法
2.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作品申报表
3.参评声明及授权书
4.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纪律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