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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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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四川省文联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文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文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文联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是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投身文艺创作;二是组织召开省文联代表大会、全委会、主席团会、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和全省文联系统工作会;三是组织大型文艺展演、学术交流和文艺评论、培训、理论研究;四是组织实施全省性文艺奖项评审和文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五是抓好文艺网站和文艺内刊管理;六是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对内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进国际民间艺术互访活动;七是依法维护省文联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家及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八是完成中国文联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结合文联工作实际,务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在我省文艺界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2.实施“三大人才递进计划”,推进文艺人才培养和精品创作。一是实施“人才推优‘贡嘎’计划”。加强对文艺领域领军人才的统筹规划、培养扶持工作,力争5年内,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人数增长15%,我省文艺界的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显著增加,国家级协会主席团成员、理事、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明显增长。二是实施“文艺创作‘攀峰’计划”。聚焦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通过多种措施,加强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加强农村、少数民族、少儿、工业等题材原创扶持工作,积极鼓励和培养更多艺术家和“文艺两新”人才登高原、攀高峰,推出更多精品佳作,努力推动更多的文艺川军优秀作品在国家级奖项获奖。三是实施“后续人才‘青苗’计划”。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组织广大文艺家,通过“送文艺进校园”等形式,积极培养未来全省文艺新人,确保四川文艺事业后继有人。在中小学生中培养文艺青苗,在大学和职业院校中培养文艺接班人和后续力量,在“文艺两新”中培养更多的文艺骨干和发展更多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实现“青苗——良才——大家”的递进转变。

3.强化“五个抓手”,推进“文艺两新”抱团聚合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文联、作协要延伸工作手臂,扩大工作覆盖面,加强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把千千万万文艺从业者、爱好者凝聚起来,不断增强组织吸引力”的要求,我们正在大胆探索工作路径和务实抓手,努力推进四川省“文艺两新”抱团聚合发展。

4.开展“四项活动”,纪念省文联成立70周年.纪念好省文联成立70周年是四川省文艺界的一件大事,我们将聚焦四川文艺繁荣发展,开展和推进系列活动。一是请求省委、省政府召开纪念省文联成立70周年座谈会或举办纪念省文联成立70周年大会。二是省文联与省人社厅一起,联合举办“四川省有突出贡献文艺家暨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选和命名活动,拟表彰四川省有突出贡献文艺家20名,四川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30名,以此激励全省文艺界创先争优、再创辉煌。三是在各省级文艺家协会选拔和命名5-10名中青年文艺领军人物,并作为今后5年重点扶持培养对象,以此为契机,树名家、强骨干,为我省文艺人才涌现和文艺精品创作打基础。此项工作已与省人社厅基本协商一致。四是以纪念省文联成立70周年为契机,各艺术门类通过优秀创作成果展、精品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惠民演出,以此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展现四川文艺新形象。

5.强改革树品牌,进一步增强文联工作活力.在深化改革中更加优化文联职能和组织体系,不断增强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全省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为中心,以争取中国文联(国家)文艺项目入川为重点,以省级部门、市(州)、县(区)联办为补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展演活动,进一步推进文艺惠民活动深入开展。


第二部分 四川省文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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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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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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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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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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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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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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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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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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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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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无数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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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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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无数据。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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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四川省文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文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文联2023年收支总预算2951.7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5.28万元,主要原因是:1、入职人员增加和社保、公积金等计提经费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2、2023年文艺采风创作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文联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2951.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08万元,占0.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8.68万元,占97.53%;其他收入52万元,占1.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文联2023年支出预算295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68万元,占50.84%;项目支出1451.08万元,占49.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文联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99.7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95.28万元,主要原因是:1、入职人员增加和社保、公积金等计提经费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2、2023年文艺采风创作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8.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0万元,教育支出35.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文联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8.6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49.61万元,主要原因是:1、入职人员增加和社保、公积金等计提经费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2、2023年文艺采风创作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0万元,占1.85%;教育支出35.00万元,占1.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17.19万元,占83.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9万元,占6.09%;卫生健康支出78.87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118.93万元,占4.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30万元,主要用于新文艺群体等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经费。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政治能力及业务知识培训、技能提升。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0.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贴、奖金、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34.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物业管理费等通用项目的支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2.3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文化活动经费、文艺创作费两个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79.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0.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住房公积金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37.98万元。主要用于无福利分房职工自行购买房屋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文联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文联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国文联,其他省会文联,及地市州文联因公到成都的工作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大中型客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日常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文化艺术创作,联系各行各业的艺术家,组织各项艺术活动等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文联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文联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省文联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6.9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了33.41万元(同口径比较),增加了8.4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改革,工作内容增加,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省文联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9.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文联机关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省文联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省文联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2930.6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046.75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883.9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舞蹈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的考级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级文艺家协会的会费收入、中国文联的项目资金等。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用于培训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的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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