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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权益保护处)党支部成立并召开第一届支委会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16:44 来源: 四川文艺网
作者: 董晨晨

2月25日上午,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权益保护处)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成为省文联延伸工作手臂,进一步加强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引领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文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凝聚了新的力量。

省文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江永长,省文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贺嫚出席并指导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处长吴彬、副处长余晓梅等7名党员参加会议。按照新成立党支部的选举流程召开了支部成立大会并召开第一届支委会,会议选举产生了5名支委成员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吴彬暂任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党支部书记、余晓梅暂任支部副书记(以机关党委最终批复为准),彭俊蓉、戴洁、董晨晨分别任支部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吴彬表态发言,新成立的党支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在机关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好支部的党建引领作用,更好地团结引领四川文艺两新,激发活力,呈现崭新面貌,力争打造“五好党支部”。

新文艺组织工作处(权益保护处)党支部具有双重管理属性,隶属于机关党委统一领导管理,同时,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党支部隶属于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成立后还将负责重点加强与文艺“两新”的党建联络工作,特别是对已成立功能性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加强指导。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贺嫚对支部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支部注重加强“三会一课”等规定动作建设,在发挥党建联络服务新文艺组织方面能有新举措、新做法。

省文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江永长强调:一是要重点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着力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强化支部工作规范。更好的发挥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权益保护处)党支部的积极作用。

支部党员随即开展了支部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的通知》和《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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