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比选人)的委托,对“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特色“文艺专题数据库”供应商比选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比选项目编号:ZHH-F[2016]113号
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特色“文艺专题数据库”供应商比选采购
四、项目情况: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特色“文艺专题数据库”供应商比选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日至3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比选保证金:无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14:00。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联系人:邓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7层5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话传真:028-85185219
附件:比选文件.rar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