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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联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5日 11:39 来源: 四川文艺网

2017年,四川省文联绩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统筹推进我会绩效管理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一、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深化全省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应当公开到收入分类款级科目。本级支出表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表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类级科目。

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督促部门公开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涉密信息除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等安排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以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等作出说明,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作出解释。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省级和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公开部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相关信息。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理研室、组联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老干处)

二、深入推进专项资金公开

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制度机制,及时公开省级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制订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计划,及时主动公开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加强对下属单位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各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理研室、组联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老干处)

三、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会的绩效年度目标任务,制订下达各处室、直属单位2017年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目标任务。完善信息考核通报制度。加强信息约稿工作,及时组织报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中国文联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方面的动态信息,增强信息服务针对性和时效性。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不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办好《四川文艺报》、《现代艺术》、《优雅》、《音乐世界》等专刊,提高信息刊物质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四、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着力推进“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认真落实《四川省文联绩效管理办法》,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的决策,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文艺资源库建设工作,全面公开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会员库、专家库与项目情况等信息,做好项目分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我会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切实增强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加强对我会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提高信息发布权威性和及时性,发挥网站“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改进厅门户网站群众留言栏目设置,完善门户网站群众留言在线分办、回复功能,进一步规范群众留言办理流程,提升工作实效。加大运用“四川文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财政信息力度,提高信息发布频率,增强与网友互动交流。切实做好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的及时转载工作。加强财政新闻宣传,增进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和协同,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信息的传播效果。(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问责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纳入我会绩效管理考核。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工作要点,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办公室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考核,加大问责。凡应主动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处室(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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