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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青川县设立“青川艺术奖”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7日 10:03 来源: 四川文艺网
作者: 柳桂华

本网讯 在7月11日召开的青川县县委常委会上,通过了《“青川艺术奖”评选奖励实施意见》。这是继2012年青川县设立“青川文学奖”后,设立的第二项奖项。

据了解,“青川艺术奖”分为“艺术创作奖”和“艺术表演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艺术创作奖”以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曲艺和民间文艺五个门类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等奖奖金达2万元。“艺术表演奖”分一、二、三等奖,奖金最高达3万元。

青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马健介绍,“青川艺术奖”是青川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全县文学艺术工作最高荣誉奖之一。旨在更加紧密的团结和凝聚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县上的中心工作,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按照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和展演活动,在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青川县摄影协会主席邓建新表示,这是青川文艺界的一件大喜事,此举将进一步激发我们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迎来青川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春天。

编辑 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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