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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艺之乡工作会在山东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4日 11:02 来源: 四川文艺网


4月20至22日,中国民协民间文艺之乡工作会议在山东潍坊召开。中国民协副主席、河南省文联副主席程健君,中国民协顾问、吉林省民协主席曹保明,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周燕屏,中国民协副巡视员麻振山,中国文联民间文艺艺术中心副主任刘德伟等领导和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协负责人,以及部分民间文艺之乡的代表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中国文联民间文艺艺术中心主任徐岫鹃主持。

麻振山副巡视员在会上传达了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之乡”和“文艺创作基地”服务管理工作的函》。刘德伟副主任汇报了近年来民间文艺之乡的发展状况,对《民间文艺之乡管理条例》修订做了说明。程健君副主席介绍了河南省民间文艺之乡的方法和体会。福建省屏南县政协主席周芬芳介绍了该县依靠民间文艺之乡品牌,深入挖掘地方民间文化资源,“创意+创收+创业”,打造地方文化名片的具体措施与取得的可喜成绩。

据悉,截至到2017年底,全国民间文艺之乡总数为357个,与文艺之乡配套的民间文艺研究与传承基地121个,数量稳步增长,内容丰富多样,综合效益日益凸显。在新的形势下,中国民协对《民间文艺之乡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对民间文艺之乡的任务,申报需具备的条件,申请程序及要求,考察程序,审批程序等做了明确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民间文艺之乡的管理,努力促进民间文艺之乡健康持续发展,对民间文化之乡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民间文艺之乡凡开展全国性的活动,必须向中国民协提交申请报告及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是自批准命名之日起,各民间文艺之乡每年年底向中国民协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三是中国民协对各民间文艺之乡的业务工作给予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中民协委托各省市自治区民协对所辖区域内的全国民间文艺之乡进行年度检查,对开展惠民文艺活动和服务文艺工作者,采风创作等情况进行汇总考核,对连续三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或存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问题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名不副实、影响恶劣且不按要求整改的,解除命名,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示。

周燕屏副秘书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建设民间文艺之乡的目的和使命是系统梳理地方民间文艺资源,塑造地域文化品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要解决民间文艺之乡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重挂牌轻发展”的问题,努力将民间文艺之乡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的大局,进一步吸引和利用专家团队推动民间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她希望各地民协和民间文艺之乡在新形势下,要按照中国文联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民协的具体部署,用新思路、新方法建设民间文艺之乡,努力实现优秀民间文艺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四川省民协将很快出台民间文艺之乡管理办法,并对已有的全国民间文艺之乡开展核查、督促、引导,让民间文艺之乡在保护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自觉,推进乡村文化振新,促进民间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黄红军)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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