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决算公开 > 详情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9:00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沫若艺术院职能简介。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是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沫若艺术院内设三个中心:展示展演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艺术交流中心;旨在团结吸引广大艺术家、艺术工作者,全方位开展创作采风、展示展演、教育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办学等多元文化艺术活动。

(二)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重点工作。

1.争取并用好机关事务局维修资金,高标准高质量对艺术院主体功能区和办公楼区域进行整体维修升级改造。

2.沫若文化传播与推广系列活动。

3.举办“蜀琴千秋”古琴音乐晚会。

4.围绕四川历史文化、乡村振兴、成渝经济圈等策划推出系列主题展览。

5.举办民间艺术系列展:“花儿纳吉”羌绣作品展、“鸟语蝉鸣”民间贴画展、“无边落木”竹编棕编展、“四季归根”根艺根雕展。

6.举办中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

7.承办中国曲协曲艺研修院全国性培训班。

8.做好艺术院“四馆”免费开放及常规展、专项展、主题展观众的接待解说等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111.jpg

第三部分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沫若艺术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33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万元。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1.33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收入预算23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3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支出预算2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3万元,占75.88%;项目支出55.8万元,占24.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1.33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33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3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92万元,占84.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占6.55%;卫生健康支出8.7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12.55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文艺公益性培训、沫若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职业年金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万元、津贴补贴5.38万元、绩效工资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9万元、住房公积金    8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4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8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4.03万元、培训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福利费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践行厉行节约、在合理的范围内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知名艺术家及省内外相关合作联盟单位的来访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业务联络、文化艺术活动考察、调研及公益性惠民文艺活动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川省沫若艺术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四川省沫若艺术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四川省沫若艺术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024年四川省沫若艺术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31.3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7.36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73.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用于培训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宣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依据《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针对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实施的免费开放政策,意在保障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遗存的专项经费。其重要意义在于:博物馆、纪念馆是陈列、展示、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遗存的重要场所,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是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符合世界文物展示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完善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履行教育功能,有利于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有利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推广。有利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切实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编辑:丁一
分享
返回顶部
1.79565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