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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5部门关于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一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5:21 来源:

各市(州)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主管部门、团委、工业合作联社,有关院校、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达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部

暑,加快推进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文化引领带动和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联合组织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道知》(川人社函〔2023〕394号)要求,经向四川省委宣传部报告,并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等有关部门,结合省文联正在打造的四川省“文艺两新”人才创新与产业孵化园区建设,拟联合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下设家具设计师、彩灯艺术设计师、桌面游戏设计师和群众文化指导员等4个分赛项,共包含彩灯艺术设计师、家具设计师、桌面游戏设计师(UI界面设计、游戏策划、原画角色设计师、场景设计师)和群众文化指导员(附件1)等7类具体职业(工种)。本次大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是我省文艺系统首届技术技能大赛,主题为“技无止境,艺创未来”。大赛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省工业合作联社共同主办,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绵阳市文联、自贡市文联、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音乐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等单位联合承办,成都长城实业集团、四川通达集团公司、成都八益家具集团、成都康弘药业集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费斯托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四川心悦美术馆、绵阳商业银行、自贡商业银行等单位协办。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大赛组织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

组委会下设各赛项执行委员会,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竞赛专家组、竞赛裁判组、监赛组、仲裁组、宣传组 、安全保障组等。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各赛项准备、实施、总结以及赛事安全等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当地要求,报请组委会后确定比赛时间,并向当地相关部门备案。执委会由四川音乐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贡市文联、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文联、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建,报组委会审查后履行相应职责。

三、报名条件

(一)大赛组委会统一制定技术文件作为比赛标准,大赛由初赛和决赛两部分组成,各赛项同一竞赛组别初始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50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赛项同一竞赛组别进入决赛不超过30名。

(二)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国家职业资格;未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三)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包括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独立文艺工作者、自由美术工作者,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学生组参赛选手应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五)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各赛项具体报名条件由相关赛项执行委员会具体明确。

四、奖项设置

(一)各赛项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均为单人赛。各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20%。同一赛项设立一种奖项,原则上不同时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不多重设奖。各工种决赛由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以上;理论笔试、实际操作考试折算成绩之和为决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排名。

(二)决赛个人赛项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等级职业(工种)的,其第1名选手,属于职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四川省技术能手”。

(三)决赛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6〕3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规定,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本通知下发后,人社部门如更新相关规定,本次大赛以更新后相关规定为准)。

(四)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单人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共青团四川省委推荐参评 “四川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五)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照名次从高到低分别给予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的奖励。

(六)组委会对比赛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教练、裁判员、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表扬。

五、经费保障

各赛项组织经费由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承担。所有赛项均为公益性,严禁各赛项组织单位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主办单位按相关规定对大赛的相关经费进行适当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将相对集中举办开赛仪式。拟于近期召开“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线下启动仪式,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各市州文联有关人员参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地启动大赛相关赛事。

(二)纳入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各赛项,统一冠名“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XX赛项)”,统一使用四川技能大赛和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LOGO标志(附件3和附件4)。

(三)各赛项组织单位应认真做好赛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勤俭办赛。

(四)请各市(州)文联、相关院校和大型企业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学习、实训条件,可视情况组织选拔赛。同时,要做好选手遴选、集训等方面的工作。

(五)本次大赛所有赛项均集中食宿,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六)请各市(州)文联按附件5格式,于10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上报一名赛事联络人,负责联络本市(州)参赛相关事宜。为方便联络交流,各联络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同时关注“四川文联”微信公众号和四川文艺云,后续相关文件将在微信公众号和赛项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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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联”微信

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晓梅    王  淼 

电  话:028-86782339 

手机号:18080993999     15281073669

传  真:028-86743853          

邮  箱:scswlxwyzzgzc@163.com


附件:

1.大赛赛项安排及承办单位名单

2.四川技能大赛LOGO标志

3.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LOGO标志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工业合作联社    

                                2023年10月13日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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