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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修订出台文艺扶持办法 大力促进文艺事业发展繁荣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1:32 来源: 涪城区文联
作者: 陈正

近年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艺事业风生水起,绵阳文艺“涪城风”势头正劲。涪城区国家级、省级会员人数位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其中国家级会员36人,省级会员112人。唐龙、王宬葓、刘卫东3位会员分别荣获第九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涪城区文艺事业呈现出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势头,正源于该区文艺扶持方面的大手笔。

今年3月,绵阳市涪城区修订出台了《绵阳市涪城区文学艺术项目扶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第一条明确,“对通过相关程序评定,具有较强艺术力、感染力,能经得起检验,具有获得常设的国家、省、市文艺奖项实力,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推介涪城文化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艺作品,以及特色和品牌文艺活动项目”给予较大力度的资金扶持。

为确保资金及时保障到位,修订后的《办法》明确规定由区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文艺精品评审和创作扶持奖励。在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方面,涪城区做到了范围全覆盖,标准大提升。范围涵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戏剧曲艺、民间文艺、广播电影电视、舞蹈、音乐、文艺评论十个门类和文艺活动项目。对新加入中国文联下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的正式会员,一次性扶持2万元。获得省级文学艺术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省作协组织的评奖活动,如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省文联巴蜀文艺奖、省作协四川文学奖),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

涪城区文艺扶持《办法》的大手笔不仅在于大投入,更在于扶持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效果精良化。《办法》对文艺项目扶持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项验收、版权共享、成果运用等,进行了严密而系统的完善。如在支付扶持经费方面,《办法》明确了相关步骤,即项目批准立项后,扶持金额1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区文联首次支付扶持金额的20%,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扶持金额不足1万元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

当前,涪城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大力推行文艺扶持《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制度保障,不断加大对文联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截至目前,涪城区已累计安排资金300多万元,开展“涪城欧阳修文艺奖”评奖活动、文艺项目扶持和各协会活动项目等。统筹市、区两级资金500余万元对天青苑川剧团内部和周边环境改造升级,对剧团驻场公益演出按照每场1000元补贴,提升了基层文艺阵地的硬件条件和服务人民的质量。全区文艺事业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联和协会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广泛积极参与的文艺发展繁荣新格局,涪城区正努力为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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