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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彩灯艺术设计师赛项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40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文化引领带动和助力文化强省建设,助推彩灯产业发展,提升彩灯从业人员能力素养,结合省文联正在打造的四川省“文艺两新”人才创新与产业孵化园区建设。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川文联〔2023〕57 号)文件精神,拟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彩灯艺术设计师竞赛。本次大赛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工业合作联社联合主办,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心悦美术馆共同承办并组织实施,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一)、“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彩灯艺术设计师赛项。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工业合作联社

承办单位: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心悦美术馆

协办单位: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四川省网络代表人士联谊会、自贡商业银行、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消费质量报、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

支持单位: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品牌与知识产权委员会、

成都市文博艺术品鉴协会

执行单位:四川立城芯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竞赛由理论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

2.本次竞赛以“彩灯艺术设计师”职业(工种)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考核内容,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进行命题。考试考核内容兼顾典型性和通用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考查“彩灯艺术设计师”人员的艺术设计能力与美术制作的综合技能水平,特别是现场实际工作中需要熟悉和掌握的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二)竞赛内容 

1.理论笔试

理论笔试采用闭卷现场笔答形式,个人独立完成,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1)考核内容

涉及以自贡彩灯为代表的中国彩灯艺术基本概念、彩灯艺术的设计原则、设计技巧、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基本操作知识等。

(2)题型、题量和分值

①单项选择题(题量:25题,分值:50分)

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要求,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②判断题(题量:10题,分值:20分)

对每题所表述内容的对错进行判断,判断正确得分。

③论述题(题量:2题,分值:30分)

对题目所提出问题进行论述回答,根据论述逻辑观点的情况得分。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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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使用微信扫描此二维码)

2.技能操作

“彩灯艺术设计师”项目现场技能实操竞赛由每位参赛选手个人独立完成,每项实操作业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每一项实操作业单人赛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1)考试设备:

参赛选手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下列任一种设备参赛

①设计软件工具(由承办方提供已安装photo shop等设计软件的台式计算机)

②手工绘图工具(由参赛者自备)

(2)考核内容:

彩灯方案效果图设计

(3)考核形式:

使用设计软件或手工绘图工具根据指定的设计题目进行彩灯方案创意及效果图设计,考评专家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彩灯方案效果图进行评分。

3.成绩计算及排名

初赛内容为理论笔试,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前20名进入决赛(第20名成绩有多人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决赛)。决赛内容为实际操作,总成绩由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笔试部分以初赛的理论笔试成绩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理论笔试、实际操作考试折算成绩之和为比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排名。

三、参赛选手资格

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包括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独立文艺工作者、自由美术工作者,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赛项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均为单人赛。

(一)职工组

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国家职业资格;未取得职业资格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其中,在行业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并由行业组织或企业出具相关证明。

(二)学生组

参赛选手应提供学校在读证明。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23年12月8日(初赛)

上午:08:30-09:00   开赛典礼

      09:00-09:30   参赛者热场活动

      09:30-11:30   彩灯艺术设计师理论笔试

2023年12月9日(决赛)

上午:08:30-09:00   参赛者热场活动

      09:00-12:30   彩灯艺术设计师技能大赛

下午:14:00-16:00   专家组考评

(二)竞赛地点

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匠艺坊、尚美楼(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永田路100号)。 

五、竞赛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单位、企业、学校有多人参加由单位统一提交(报名表、单位报送汇总表发指定邮箱)

(三)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18030636999),倪老师(18086865525)

指定电子邮箱:1970704331@qq.com

参赛选手请加QQ群(群号:7558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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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群(请扫下方二维码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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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程序

参赛选手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填写《“四川技能大赛一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彩灯艺术设计师报名表》 (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本人亲笔签署),其中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还需单位经办人签章;

3.近期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及纸质相片4张(规格:大一寸、白底彩色,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4.各参赛单位可推荐一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经验的裁判员(具有裁判员培训上岗证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填写《“四川技能大赛一2023 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采灯艺术设计师赛项裁判员推荐表》 (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复印件、相片及报名表(纸版及电子版)一同上交。

(五)参赛选手资格审核

由执行委员会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查。

1.选手参赛资格审核由执行委员会负责;

2.参赛选手不能是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工匠”申报资格的人员;

3.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

(六)制发参赛证

经执行委员会审查符合参赛要求的,归纳、整理后转发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资料、选手信息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给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大赛经执行委员会制发的参赛证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七)竞赛细则

1.场次安排

根据参赛选手报名人数决定实际配置设备数量和实操竞赛场。

2.工位抽签

竞赛前,由技术工作委员统筹考虑参赛人数和设备台套数确定竞赛场次,工位抽签在赛前 30 分钟进行。

3.竞赛日程

竞赛前将根据参赛人数、竞赛批次等做出详细日程表。

(八)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执委会制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现场裁判员提问,参赛队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5.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试题、草稿纸等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6.现场统一提供相关资料(书写和绘图工具自备);

7.参赛队在竞赛前进行抽签来决定竞赛工位,竞赛前 10分钟检录进入竞赛工位,核对现场提供的竞赛器材、技术资料等;

8.各任务操作时间根据任务书要求执行;选手休息或入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过程中严禁接受任何形式场外指导;

9.每个任务竞赛及评分期间,对全部选手实行封闭式管理。选手休息室统一提供用餐和饮水,专用厕所。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信或上网设备、复习资料等;

10.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要求,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11.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竟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竟赛终止时间由现场裁判员记录,结束竞赛后应立即离开操作工位,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经确认后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六、竞赛奖励

根据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工业合作联社五部门《关于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报名等实际情况,职工组与学生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设置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决赛个人赛项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等级职业(工种)的,其第1名选手,属于职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四川省技术能手”。

(二)决赛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6〕31 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规定,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本通知下发后,人社部门如更新相关规定,本次大赛以更新后相关规定为准)。

(三)对获得大赛各竞赛组决赛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共青团四川省委推荐参评 “四川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四)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选手进行奖励。(按20人进入决赛设立奖项名额)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 + 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 + 获奖证书

三等奖4名: 奖金1000元 + 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奖牌

优秀裁判员:获奖证书

(五)组委会对比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赛事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表扬,并颁发先进个人称号。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1.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人员标识,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3)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询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竟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2.裁判员

(1)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着装并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2)严格执行赛场纪律,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对裁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并及时向裁判长汇报。

(3)严守竞赛纪律,执行竞赛规则,服从赛项组委会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器材进行摄像或照相。

(5)要提醒选手注意实操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损坏设备等事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代表队联系,不得透露竞赛的有关情况。

(7)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二)竞赛场地、设施设备安排

1.场地安排

赛场设有专业机房,1人1工位,能满足100人以上同时操作,为选手留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同时设有裁判员评分室。赛场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及温度调节设备,保证赛场内空气流通、清洁.舒适。

2.场地照明要求

竞赛场地照明充足、光线柔和,能保证计算机操作和现场手绘操作。

3.场地消防和逃生要求

赛场留有安全通道,配备灭火设备,并置于显著位置。竞赛前会明确告诉选手和裁判员安全通道和安全门位置。赛场组织人员做好竞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工作。

4.场地布局图

竞赛场地布局将根据参赛选手人数实际配置设备数量和实操竞赛工位数,提供现场工位布局图。

5基础设施

赛场计算机预装有专业软件,作为比赛使用软件,具体版本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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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软件赛场统一提供,如需其它软件在熟悉场地时可自行安装。

(三)时间限制

赛事分初赛(理论竞赛)和决赛(设计实操竞赛)两个环节,初赛各组别竞赛时间统一为1小时,决赛竞赛时间统一为4个小时,分两天考试。

(四)技术规则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与管理工作。

2.裁判员根据比赛工作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检录裁判、加密裁判不得参与评分工作,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现场裁判对现场检测数据、操作行为进行记录,不予以评判;评分裁判按每 2~4 人一组进行主观或客观分评价;赛前对裁判进行培训,统一执裁标准。

(1)设1名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2)设1名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并对参赛队伍(选手)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

(3)每赛场设 2名现场裁判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4)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技能展示、竞赛作品等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参赛选手根据赛项试题要求进行操作。

4.违规扣分情况。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竞赛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 5~10 分。

(3)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5.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透明无异议”的原则,根据裁判的现场记录、参赛选手的赛项成果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按总评得分高低,确定参赛选手奖项等级。

6.评分方式结合世界技能大赛的方式,以小组为单位,裁判相互监督,成对检测、评分结果进行一查、二审、三复核。确保评分环节准确、公正。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组委会、裁判组、仲裁组分别核准后,闭幕式上公布。

(五)成绩复核

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 20%。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 10%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六)最终成绩

赛项最终得分按 100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实际操作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最终成绩。

(七)成绩排序

名次排序根据选手竞赛总分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如比赛成绩相同,设计实操考试总分高者名次在前。

(八)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认为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通过本代表队负责人,在向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反映。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经调查认为是技术问题的,可依据所反映的具体问题,要求裁判长组织裁判员对成绩复核、确认。如属于违背公平、公正方面的问题,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可直接处理。

2.参赛选手认为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由代表队负责人在该项竞赛结束后60分钟内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由组委会做出最终处理,逾期不给予受理。

3.比赛期间及成绩公布前,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应尽快组织全体裁判员按照裁判员当时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全面复查,确定并答复审查处理的意见。

(九)新闻宣传

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竞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

我校将统筹做好2023 年四川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新闻通稿背景资料等文字、视频宣传素材、图片、比赛花絮。

媒体支持:人民网、央视频、学习强国、川观新闻、四川新闻网、封面新闻、红星新闻、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网易新闻、四川发布、每日经济新闻、四川心悦美术馆、 现代杂志、四川艺术网、四川文化网、四川箐英汇、四川文艺网、自贡日报、自贡电视台、自贡网、自贡文艺网。

八、其他

(一)环境保护

大赛应注重环境保护,绝不允许破坏环境。

(二)循环利用

大赛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和回收。

(三)现场要求

经大赛组委会允许的赞助商和负责宣传的媒体记者,按竞赛规则的要求进入赛场相关区域。上述相关人员不得妨碍、烦扰选手竞赛,不得有任何影响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参赛选手原则上按照专业工作要求着装,且着装上不能出现单位标识。

(四)赛项费用

各赛项承办单位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本次大赛所有赛项均集中食宿,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技术练兵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制定培训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内部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选拔赛情况请报本次赛项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编辑: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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